好消息!广东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了
近日,广东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广东省分步启动省内以及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含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将使广东省异地门诊就医“跑腿”“垫资”成为历史。参保人员异地门诊就医“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难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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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的目录方便医生按照习惯开展诊疗,更好地为异地就诊患者合理施治;参保地政策保证了同一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待遇的基本均衡;就医地管理可以更好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全省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通知》明确各统筹区“互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在“互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的费用可网上结算,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医疗资源。该举措将推动实体医疗机构特别是优质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服务,让更多优质资源“零距离”惠及参保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通知》鼓励各地探索符合相关条件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参保人员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让参保人在看病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待遇认定。鼓励各地探索异地就医的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该举措既可方便众多常见病患者,也可有效缓解医院的现场排队压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不明白?
看完下面这个案例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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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伯对医保的住院报销比较满意。但是术后需长期在门诊开抗肺癌的药物,李老伯为了能报销,术后就回到甲地,办理了肺癌术后化疗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后,又回到乙地居住才方便女儿照顾。抗肺癌的药物价格比较贵,需1.5 万元/月,李老伯为了报销每月都在甲乙两地奔波。
门诊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后,李老伯在乙地门诊开药后可以直接报销,既不用跑回甲地,也无需每月支付1.5万元。此外,肺癌属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之一,参保人在就医地的医院就可以办理门特待遇的认定,无需返回参保地。
新闻加点料
哪些人员需要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在广州市统筹区以外的境内其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住院或开展门诊治疗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的申请条件及待遇是?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根据不同的情形需满足以下条件:
1、长期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拟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事前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门诊待遇。
2、异地急诊:
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急诊留观、住院(含与当次住院同一诊疗过程的住院前抢救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享受相应的急诊留观、住院待遇。
3、学生异地就医:
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居住地的地级市范围内,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可在异地医疗机构享受住院、门诊待遇。
4、异地转诊: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事前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享受住院及相关门诊待遇。
5、其他临时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因病需在国家或省公布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事前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通过异地联网结算享受住院待遇。
注1:
以上除了长期异地就医以外的其他4种情形,可统一归类为临时异地就医。
注2:
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需在办理门诊待遇的审核确认手续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异地门诊待遇。
异地就医备案的办理程序是?
1、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全市各医保分中心现场办理。为了提高业务办理准确性,长期异地就医业务开通网上预受理,参保人员可将相关资料通过网办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2、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包括异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其他临时异地就医),除了前往全市各医保分中心前台办理外,还可以全程网上办理。
3、异地就医网上办理路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广州市”及“市医保局”——检索“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根据不同的情形选择办理。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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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由于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相对简单,申请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未备齐相关办理资料时,可根据需要先行申请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以保障相关异地就医待遇的享受。
异地就医备案有8种办理场景不同场景应满足不同的条件提供不同的材料大家可对号入座↓↓↓
· 场景一 ·
异地长期工作(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外派工作、学习;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异地长期工作、学习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原件。
备注:
①加盖单位公章;
②用人单位为经营劳务派遣的需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关于劳务派遣资质的书面承诺(说明材料)原件、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及被派遣人员名单复印件;
③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医保事务的需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委托该机构代理其办理社保业务的协议或委托书复印件。
· 场景二 ·
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安置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参保人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3、异地身份证或异地户籍原件。
· 场景三 ·
在职人员异地长期居住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在职人员居住在佛山、肇庆、清远、东莞、中山、惠州、韶关等广州周边地区,需往返两地间工作、生活;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3、居住地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场景四 ·
除在职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异地长期居住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连续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3、异地居住证原件。
· 场景五 ·
异地急诊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在异地医疗机构急诊、抢救;
2、无需提前办理,如需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可于出院前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2、入院记录或其他可证明急诊的相关病历资料原件。
· 场景六 ·
学生异地就医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居住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
2、无需提前办理,如需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可于出院前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2、所在学校出具的休假休学证明、户籍信息、父母现居住地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原件。
· 场景七 ·
异地转诊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由市内1家三级综合(甲等)或相关专科医院确诊需异地转诊。
2、可直接在广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后因病情需要继续在异地进行后续住院治疗或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备案地其他统筹区异地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4、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2、《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原件。
· 场景八 ·
其他临时异地就医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条件:
1、因病需在国家或省公布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2、承诺书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
温馨提醒
1、如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如参保人员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则可使用其他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代替。
2、切记!对于需要提前办理备案的场景,如参保人未能在入院前及时办理的,相应异地就医待遇自申请当日起生效,备案生效之日前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广州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如委托代办(个人)的,提供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4、如委托代办(单位)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来源: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州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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